4月10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紧急会议,传达省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关停工作的紧急通知》(豫疫情防指办明电〔2022〕42号)要求和《交通运输部物流保障协调工作机制会议》精神。徐强厅长、宋华东副厅长、吴孔军副厅长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抓紧落实服务区关停规范要求。各运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规范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关停工作的紧急通知》和《交通运输部物流保障协调工作机制会议》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立即排查目前服务区关停情况,对照《紧急通知》相关规定,除因阳性感染病例接触等确需有期限关停外,目前其他不符合关停条件关停的服务区,要向下达关闭指令的部门通报,并于4月11日7时前恢复运营。确需关停服务区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物流保畅工作,关停期间在做好消杀防控措施的同时,原则上保留加油、停车、开水和如厕等基本服务功能。
二是严格规范服务区关停程序。各地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需求,依法依规制定管控措施,确需采取关停等措施的,逐级上报,经省辖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关停,同时上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专班备案。对不符合关停程序和关停条件的指令,服务区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上报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积极主动向所在省辖市报告本区域服务区分布情况,以便统筹疫情防控和运营秩序。各服务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达到恢复运营条件时,要及时向下达关停指令部门申请恢复运营。
三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要担负起所辖服务区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服务区主要责任人对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省交通运输厅《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手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加大设施投入,完善隔离措施,增派工作人员,加大消杀频次和查检力度,加强管控措施,堵塞防疫漏洞,严格按照防疫工作要求,把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落到位,对防控不力,失职失责按照相关要求严肃追责。